時間: 2022年12月25日 09:16 | 作者:朗依制藥 | 來源: 醫藥資訊| 閱讀: 164次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完善知識產權運營平臺體系有關事項的通知
國知辦函運字〔2022〕100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四川省知識產權服務促進中心,各地方有關中心: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推進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印發的《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和國務院印發的《“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將中辦、國辦印發的《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關于“建設國家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產權交易機構”部署落實落地,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促進和規范知識產權運營工作的通知》(國知發運字〔2021〕22號)要求,推進實施知識產權運營體系建設工程,在前期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運營平臺體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完善平臺總體布局
(一)優化體系架構。按照“政府引導、市場主導、以點帶面、共建共享”的原則,在前期平臺布局和試點探索的基礎上,突出功能實現,強化績效導向,通過分類指導、上下聯動,搭建若干功能互補、協同服務的功能性國家知識產權運營平臺,引導建設若干輻射區域、集聚資源的區域知識產權運營中心,支持建設一批根植產業、優勢突出的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以下分別簡稱功能性國家平臺、區域運營中心、產業運營中心),逐步建設形成規范有序、充滿活力、縱橫聯通、引領示范、輻射全國的知識產權運營平臺體系。各個功能性國家平臺共同構成國家知識產權運營平臺,新浪,作為平臺體系的“核心圈”,提供數據底座、服務標準和服務產品,依功能引領績效提升;區域、產業運營中心,作為平臺體系的“輻射圈”,分別輻射區域和深耕產業,推動構建區域和產業知識產權運營生態。
(二)完善平臺布局?!笆奈濉逼陂g,圍繞知識產權交易服務、金融服務、特色服務、支撐工具等方面,在全國布局建設15個左右的功能性國家平臺;圍繞國家重大區域戰略,引導建設若干區域運營中心;圍繞重點產業領域,支持建設50個以內的產業運營中心。知識產權交易服務、金融服務類平臺分別提供知識產權供需對接、交易撮合、評估評價、投融資、保險等運營基礎服務;特色服務類平臺主要圍繞先進技術轉化、國際化運營等開展特色服務;支撐工具類平臺主要提供專利產品備案、專利導航、管理測評、服務評價等各類工具服務。
(三)規范平臺名稱。經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功能性平臺命名為“國家知識產權運營(地名)交易服務/金融服務/特色服務平臺”,專利密集型產品備案認定、專利導航綜合服務、創新管理與知識產權國際標準推廣、知識產權服務分級分類評價等支撐工具類平臺以“一事一議”的方式另行認定和命名;區域運營中心、產業運營中心分別命名為“國家級區域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國家級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平臺(中心)為非法人、非實體機構,要嚴格遵守機構編制相關規定,不得將平臺(中心)名稱刻制公章,并作為正式對外的機構名稱。不得使用平臺(中心)名義跨區域設立分平臺、分中心、工作站等分支機構。
二、組織總結評價
2022年先行對已批復支持的功能性試點平臺開展總結評價和認定命名,區域和產業運營中心另行組織。從通過總結評價的試點平臺和承擔國家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產權交易機構建設任務的單位中,確定5—10家首批功能性國家平臺。
(一)做好試點總結。各試點平臺要扎實做好支持或啟動建設以來的工作總結,從平臺建設主體、運行機制、人才隊伍、業務開展、產品開發、投入與效益等方面進行全面總結,對相關業務和數據增長變化情況進行比較分析。同時,根據自身業務特色、資源優勢和工作基礎等,確定平臺的功能定位,并作為后續制定工作方案的基礎。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試點平臺制定為期三年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按照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緊扣以轉化為導向的運營理念,把握不同功能定位的業務特點和發展規律,明確未來三年平臺建設運行的目標、任務和舉措,形成平臺升級發展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三)開展試點評價。試點總結和工作方案經省級知識產權局審核后,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承擔國家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產權交易機構建設任務的單位要按照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的有關部署,切實加強專利轉讓許可服務,積極促進知識產權轉移轉化,并報送階段性進展情況和相關工作方案。國家知識產權局通過材料核查、功能測試、實地調研等方式進行試點成效評價,并指導完善工作方案。